台湾“修法”打击炒房 炒作行为可重罚5000万元新台币******
中新社台北1月10日电 台立法机构10日三读修正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明定不得散播不实信息影响不动产交易价格,炒作行为最高可罚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综合中央社、《经济日报》等台湾媒体报道,此次“修法”有五个重点,包括限制换约转售、重罚炒作行为、建立检举奖金制度、建立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解约申报登录等。
三读条文明定,若有散布不实信息、影响交易价格,与他人通谋或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可按交易户(栋、笔)数处罚100万元至5000万元;限期内未改正者,可连续处罚。
三读条文增订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未来私法人购买住宅应检具使用计划,并经相关机关许可,且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避免私法人投资炒作住宅。
三读条文还增订限制换约转售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或经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协助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可按户处罚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台当局内部事务主管部门表示,住宅是用来居住的,而非是用来投资炒作的商品。“修法”的主要目的是打击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就长期而言,将有助于引导市场回归稳健发展,协助不动产产业永续经营,并保障民众购屋权益。
有岛内房仲业者分析指出,条例通过后,市场预期房价可能缓跌。不过目前预售价格降幅须超过两成至三成,才有机会回到2019年资金热潮前的房价水平。房价受冲击而下修的幅度能否抵销资金潮的涨幅,仍待观察。(完)
南京出台措施: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中新网南京2月3日电 (记者 朱晓颖)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日发布《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内容。其中提及,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有关支持政策,促进市场良性循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关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上述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