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布第三届司法改革“微创新”案例******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陈杭刘小源)为进一步鼓励基层创新,推进固化定型改革成果,推动形成“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的改革局面,2022年8月,北京高院正式启动司法改革“微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经过推荐申报、集中展示以及初评、复评、候选案例公示等环节,产生司法改革“微创新”最佳示范案例和优秀案例共21个。
11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1个北京法院2022年度司法改革“微创新”案例。
北京高院副院长孙玲玲介绍,此次评选出的案例具有首都特色、体现基层智慧、破解改革难题,是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创新工作的重要展示窗口。
2022年,北京法院在健全审判权运行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北京市高院、二中院、三中院、石景山、门头沟等5家法院的入选案例,充分体现了健全审判权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北京高院制定《关于随机分案的实施细则》,构建“线上+线下”互补管理模式与五项保障机制,全市法院随机分案占比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二中院构建“一轴两极三线”审判权运行监督流程全闭环、权责全要素、人员全覆盖的司法责任制落实体系,过去一年积案清理同比提高15.3%,一审案件被定错改发数量同比下降38.1%。
部分“微创新”案例充分体现北京法院加强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北京高院构建12368“一号响应”诉源治理机制,深度融入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精准对接各类诉源治理主体在办理12345群众诉求和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过中提出的司法需求,全市法院通过12368热线主渠道响应诉源治理类司法需求2701个,满意度达100%;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将司法确认、小额诉讼、扩大独任制适用等改革任务融入“多元调解+速裁”,60%以上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在诉讼前端得到解决。西城法院建立“1+15”街道联络员与法院专门团队对接机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有效率达100%。
同时,强化服务保障和司法为民职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创新发展和利民便民的司法新需求。一中院构建“1+2+3”多元破产挽救体系,挽救中小微企业40家,引入投资近5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200余人。四中院加强“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多元解纷示范机制,北京国际商事法庭运行以来,为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余位中外当事人化解超过160亿元的商事纠纷。丰台法院探索建立“一窗通办”服务窗口,机制启用以来,累计接待群众10022人次,为群众办理三项以上事务851人次、两项以上事务3594人次,平均办理时长5分钟。通州法院将诉讼服务和速裁工作下沉人民法庭,为辖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创建涉未成年人民事社会调查观护工作模式被引入相关国家标准。朝阳法院加强对老年人群体的司法保护,打造审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的专门法庭。
推进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建设方面,北京法院不断回应网络数字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北京高院制定《北京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操作规程》《北京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统一电子卷宗生成标准和工作要求,全市法院电子上诉移转自然时长较纸质模式节省超过20%。互联网法院开发自动抓取录入案款发还信息功能,实现一键智能发还案款,每笔案款发还从三分钟缩短到20秒,案款收发全年平均时长仅3.11天。
孙玲玲表示,今后,北京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切口小、见效大的“微创新”,持续推动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两个文明”维度把握中国式现代化******
作者:王锁明(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一重要论断包含和体现了我们党不断探索现代化的方法论和实践论。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两个文明”维度不可或缺。
中国式现代化首先体现在物质文明的快速增长上。近代中国史一再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经济落后、积贫积弱,必然备受欺凌,也难以独立自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最根本的就在于物质经济上的落后或不发达。经济实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竞争的基础和核心。新中国成立后,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并经受住了国内外各种复杂严峻挑战的考验,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强大的经济支撑。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牢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推动经济持续增长,从而使得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跨越。进入新时代,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面对世所罕见、史所罕见的风险挑战,更加需要我们谋划发展、实现发展、推进发展,从而为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打下坚强后盾,也为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厚植深厚底气。
中国式现代化还体现在精神文明的繁荣进步上。精神力量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为深沉厚重的力量。精神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重要目标。将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也始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指向。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也带来人民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突出。为适应这一趋势,“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踏上新征程,面对前进道路上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思想的引领、文化的滋养、精神的支撑,所以必须抓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高质量文化供给,不断满足人民更高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为现代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中国式现代化更体现在“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上。当前,面对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我们要加深对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的理解,增强实现“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行动自觉,努力让“方方面面都要强起来”。
把握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一方面,大力发展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另一方面,努力加强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的发展过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从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出发,充分认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并采取切实措施,坚定不移地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汲取历史经验。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不仅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世界奇迹,也创造了精神文明繁荣进步的丰硕成果。应该说,这与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创造性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是分不开的。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在当今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下,为顺利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我们可以从过去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中获得启示,深化对“两个文明”协调发展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努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整体跃升。
满足多样需求。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需要。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物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这就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客观上就要求“两个文明”协调发展。通过抓好经济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又通过抓好文化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总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同步改善。
坚持统筹规划。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必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中明确如何实现“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实践要求,将之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开启新征程,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上,我们都要把握各项工作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做好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协同治理、久久为功;从落实“一岗双责”抓起,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促进“两个文明”均衡发展的理念及体制机制,加强“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制度化建设,常态化推动“两个文明”均衡发展、相互促进,避免“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立足新发展阶段,更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在高质量基础上发展,不断将“两个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实现国家硬实力与软实力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