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业(ICT)十大趋势发布******
2023年1月6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主办的“2023中国信通院ICT+深度观察报告会”主论坛在京举办,中国信通院副院长王志勤以《ICT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建设开新局》为题发布了信息通信业(ICT)十大趋势。
近几年ICT产业发展持续向好,ICT产业的增加值及占GDP比重稳步提升,与此同时,ICT产业数智化赋能向深、向广、向新发展,ICT技术持续与传统产业融合,助推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升级。ICT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持续赋能实体经济,引导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在ICT技术牵引下,5G技术、信息网络、先进计算、AI技术全面创新发展,赋能效应持续加深,数字化转型仍是产业主旋律,工业互联网成为关键路径,同时有了数据要素的加持,数字经济迈向量质齐升,数字治理和数字安全体系基本构建。在2023年,通过ICT高质量发展作为牵引,将带动数字经济健康繁荣发展。
信息通信业(ICT)十大趋势
一、 ICT技术红利持续释放,谋篇布局未来发展空间
二、个人行业应用双轮驱动,5G规模化发展加速推进
三、信息网络协同融合贯通,自智技术加快应用落地
四、先进计算创新模式升级,算力供给能力大幅提升
五、大模型驱动AI技术突破,应用能力边界不断拓展
六、智能制造向纵深发展,工业互联网成为关键路径
七、数据基础制度完善落地,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速
八、数字经济迈向量质齐升,构筑经济复苏中坚力量
九、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发展预期合作基础企稳
十、数字安全加速迭代升级,保障覆盖全过程全链条
更多精彩,敬请阅读解读PPT。
ICT产业今年呈现较快发展态势,面向未来,要加快关键技术自主创新突破,加快推进技术向产业端转化,加强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2023-2025年,我国ICT产业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面向未来前沿技术我们加快相关布局,未来产业的培育将为ICT技术产业化开辟新的赛道。
在5G网络建设和应用发展过程中,推动5G规模化发展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方向,需要从个人和行业两方面双驱动实现5G在实体经济中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深度融合。需要以终端和数字内容的发展创新来实现个人应用从量到质的变化。5G行业应用规模化发展将呈现梯次、阶段推进态势,在此过程中需要加强5G技术对行业应用的支持能力。
当前处于算网协同向算网融合发展的阶段,预计到2030年将实现设施、技术、运营、服务的体系化融合贯通。从算网协同到算网融合落地应用,再到最终算网一体将面临技术、产业等多重挑战。网络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预计2025-2030年,网络自智能力将达到L4。从技术趋势看,下一步网络智能技术将向多源融合智能发展,支撑网络向更高等级自智能力发展。
当前,算力作为新生产力已成为普遍共识。先进计算通过系统化创新加速算力规模提升,极大提升了算力供给能力,性能更强、规模更大、功耗更低,同时能够实现低时延、高可靠性和精度更多的细分能力。先进计算在深度赋能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正发挥重要作用,带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从技术角度看,大模型将持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水平,推动人工智能从可用技术向好用的基础设施演变。同时,多模态、强算力和知识增强等技术将让大模型的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从应用角度看,大模型的发展将进一步拓展人工智能应用的能力边界,不断催生新模式新业态。大模型将提升人工智能感知、认知和生成能力,并且有望在基础科学领域取得更多突破。
数字化转型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工业互联网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支撑和路径,新技术应用、新产业培育日益活跃。5G+工业互联网作为我国重要推进方向,已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也由小到大,预计2025年将超过2万亿。智能制造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全面向纵深发展,智能工厂建设走深扩宽,中小企业加速普及,数字化供应链也成为新的重要探索方向。
数据要素是数字化发展的基础,2022年12月通过的二十条构建了数字基础制度的相关意见,它的落地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奠定了基础。我们会继续加强对数据基础制度细化领域细则的制定,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制度设计。随着数据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将进一步提速。
数字经济迈向量质齐升。从国际来看,中美欧数字经济持续发展,新兴国家加速崛起,全球数字经济多极化发展格局将进一步凸显。从国内来看,数字经济正步入量质齐升的新十年,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超过60万亿元,数字经济投入产出的效率将提升至3.5。
我国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数字治理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从法律、规划和政策层面,我国数字治理的顶层制度设计基本建立,治理体系建设方向、重点领域的治理要求基本明确。在此条件下,我们会继续努力提高它的预期性、操作性和协同性,进一步细化制度规则,使国家数字治理政策更加规范有序安全稳定,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化持续深入,驱动网络安全向数字安全发展演进,数字安全保障能力同步建设创新发展。安全保障需求从过去的线上网络空间安全可靠,拓展和延伸至线下物理空间的稳定运行。面向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安全进一步作用于信息通信安全、数据要素安全,以及网络物理融合安全。数字安全风险蔓延于数字化各环节各流程,数字技术、数字平台、数据要素及网络物理融合等成为安全保障重点。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